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里的U指的是从国外闯入国内租车市场的不速之客Uber。看了这则引发广泛关注和争议的广告,很多人可能不禁要问:神州“撕”Uber,到底打了谁的脸?
众名人齐轰Uber
“家里的十个好叔叔,也斗不过车里的一个怪蜀黍。不心存侥幸,就不会身处险境。”
伴随着这样一句广告语,神色凝重,身着黑色西装,图片中的男主人公手持黄色的指示牌,上面一个大大的“U”字被划上了一个交通标识中代表禁止的斜杠。
图片上的这名男性,是市民小青最近两年最喜欢的明星吴秀波。在朋友圈里看到吴秀波代言拍摄的这张广告图片,小青起初先是兴奋,随即有些惊诧。
“这不是打击竞争对手么?广告还能这么来?”对互联网用车市场稍有了解的人都会知道,吴秀波在广告图片中所举的U字,代表的是打车软件Uber(优步)。而在图片左上角,出品方“神州专车”的品牌标识清晰可见。
除了吴秀波、海清等明星演员,驾校教官、电商研究者、中国女子马拉松纪录保持者、投资人,甚至还有律师、调查记者等以理性和公正形象示人的职业代表,都在这一系列广告图片中出镜,为神州租车代言。“毒驾、酒驾、罪驾”“黑车司机的马路游戏”“人员参差不齐,车辆新旧不一”“让黑车换个马甲,用公关规避问题”——代言人们指责性的话句句惊心。
尽管未在电视、公交站牌等传统广告渠道刊登,由于多位名人代言、话题争议性强,这组广告图片迅速传遍了微信朋友圈和微博。
屎盆子糊自己脸上了?
赢来不少眼球,神州的这次营销却似乎“叫座不叫好”。“看了神州的广告,想下载Uber试试。”“做好产品前能不能别想这么多歪门邪道?”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社交网络上,多数网民并不买账。
全程都未在微博等网络平台上做出任何回应的Uber公司,却无意间收获了大量舆论支持。“Uber其实是大赢家,既扩大了自己的知名度,又赢得了同情分,还打击了竞争对手。神州租车这是一个屎盆子甩出去结果糊自己脸上了。”一位网友如是评论。
不但受众“差评”不少,一些为神州拍摄这组广告的代言人也开始“反水”。
“我应邀接拍神州专车的广告图本是出于公益性,当时的约定就是如此。看到图时我强烈要求不能发布,并建议公司不应该采用这样的传播方式。”昨天中午12点,财经媒体人罗昌平在其新浪官方认证微博账号上解释。
在人们疯狂转发的“黑Uber”系列广告里,罗昌平以“调查记者,优格网创始人”的双重身份出现。同样举着抵制“U”字的牌子,他的广告语是“互联网思维,不能突破底线思维。要赚钱,也要安全。问你的度娘,上个月发生了多少案件!”意图对Uber专车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指责。
罗昌平解释,神州租车已在昨天上午撤回所有关于罗昌平的图,但社交媒体上仍旧不停有人转发。
“广告图上的文字,与我一贯的立场不符,我相信市场的力量。”他在微博中特别强调了对神州租车传播这一系列广告的不满。
专家说法
争议性营销底线是“不攻击对手”
“在广告中诋毁竞争对手,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根据9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广告法,将竞争对手的产品服务与自己进行对比,也是不允许的。”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顾问邱宝昌对记者说。
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何辉认为,根据现有广告法规定,神州租车的这一系列宣传图片并未通过电视广告、互联网广告分发平台等收费平台传播,而是选择在微信这种社交平台上以认证账号的方式进行传播,从严格意义上看,其传播形式并非广告。然而,在商业传播中攻击竞争对手,从商业伦理上来说也是说不通的。在神州这一系列广告图片中,尽管未明确指明Uber的名称,但从标志性的“U”形标和广告语中提及的“专车”等字眼儿,消费者很容易会联想到Uber,形成了强烈映射。
通过争议性话题引发大量用户关注,近一两年正成为互联网营销的惯用法宝。近期的乐视小米之争,此前“铁娘子”董明珠与“雷布斯”雷军的赌局,都是先例。
“话题营销、争议性营销都没问题。如果通过报纸、微博等方式发起话题讨论,让大众讨论哪种租车方式更好,同样也能引起大众关注,还不会引起受众的负面反响。”何辉说。
“如果是要以引起争议和关注度为营销出发点,神州租车的黑证言广告成功了。但有什么意义呢,消费者无感,业内臭骂。”一位资深从业人士的评论颇为点睛。“撕”对手,如果手法不当,撕下的将不是对手的名誉,而是自己的脸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