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2016年10月,财政部向工信部抄送了《财政部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财监函[2016]6 号),确认苏州金龙公司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683辆车截至2015年底仍未完工,但在2015年提前办理了机动车行驶证。不符合申报条件。
根据相关法规,工信部将对苏州金龙公司作出处理:
一、责令苏州金龙公司停止生产和销售问题车型。
二、暂停苏州金龙公司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并将问题车型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予以剔除。
三、责成苏州金龙公司进行为期6个月整改,整改完成后,工信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9月18日,金龙客车公告了财政部下发的《财政部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公告显示,财政部将追回苏州金龙2015年中央财政补助预拨资金5.19亿元,并对其作出违规问题金额的50%即2.59亿元的罚款,合计约7.78亿元。同时从2016年起取消公司中央财政补助资格。何时恢复将视整改情况,并按照程序重新予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