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欧盟商会详细分析了工信部发表的一份文件,该文件就《中国制造2025》所提出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目标所设立的指标为:到2020年,自主品牌纯电动和插电式新能源汽车年销量在国内市场占70%以上;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年销量在国内市场占80%以上。中国欧盟商会认为这表明中国政府在采用政策手段干预经济,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
对于最近由工信部颁布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国欧盟商会的反应尤其强烈。他们认为该“规定”加大了在华外资企业符合条件被认可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难度。由于规定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必须体现其成功掌握了新能源汽车的全套开发与制造技术,而非仅限于此前规定的三项核心技术中的一项即可,且制造商还需掌握新能源汽车核心研发能力。”中国欧盟商会认为,在实际操作中,这一新规意味着外资原始设备制造商(OEM)需要向合资企业披露并转移关键的技术信息,且将此类技术本地化。同时,在整车控制系统、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间界面与边界、引擎与动力系统控制体系、产品试制/组装与测试等领域,欧盟商会认为规定要求企业必须使用合资企业及其国内供应商生产的产品,也是不合理的。2017年1月6日通过的这项“规定”,将在2017年7月1日生效, 由于其草案是在此前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发布,被认为推出的时间仓促,意见反馈期过短,“意味着中国政府不曾计划仔细考量其收到的反馈。”中国欧盟商会主席伍德克表示。
目前有大量的新能源汽车公司依靠补贴维持经营,补贴和政府采购被视作政府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重要工具。欧盟商会认为,尽管美国和其他国家也在通过税收抵免或其他形式的帮扶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但在中国只有国产甚至地产车才能享受政策优惠。如果按照每辆新能源汽车享受8200欧元补贴计算,则2016年,中国政府的补贴总额至少达22亿欧元,而这一数字在未来几年还会只增不减。与此同时,近期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在不断调整,让制造商“难以提前就未来生产计划进行必要的市场预测”,也被中国欧盟商会密切关注。
工信部2016年12月5日公布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暂行管理办法》》要求2018年企业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须达8%;2019年和2020年该标准分别升至10%和12%,未达标企业须向达标企业购买积分。欧盟商会认为这一要求远远超出2016年前三季度新能源汽车在北京、上海、广东3.6%的市场渗透率,而同一时期该数据在中国其他地区仅为 0.31%。欧盟商会认为新能源汽车生产需要有三至四年的规划期,目前仅一年的过渡期存在巨大的问题,政府应采取更加由市场主导的措施来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
此外,根据《暂行管理办法》,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只能在中国股东名下的合资企业或子公司间转移。外国投资者即便在自己名下的合资企业之间也不能转移积分。欧盟商会认为,“这阻碍了他们发挥通过多家合资企业实现产品配置专门化和规模经济的优势。”而且由于购置补贴仅适用本地产新能源汽车,而不包括进口新能源汽车,但进口企业却和本土生产企业受同样的新能源汽车比例要求,这就让外资处于明显劣势,会进一步削弱市场驱动的竞争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