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大普奔,商务部发布了最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稿,截止日期为2016年2月6日。对整个汽车经销商和用户买车都会产生巨大影响,稿子太长后面附上,这里将重要条文予以解读。
1、车商卖没有授权的车,应明确告知用户,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罚。
车主之家点评:规定是美好的,执行是困难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2、汽车、配件、服务费应明码标价,不许加价或收额外费用,否则根据有关规定处罚。
车主之家点评:这是典型的“汽车超市”做法,很好,而且规定不许加价!但是,这里没规定必须按照标示的价格卖车,这就不是超市的做法了。所以价格还是不透明的,买车还是需要砍价。
3、不许限定消费者户籍,不许规定保险等服务商,否则三倍罚款(最高罚3万元)。
车主之家点评:这彻底打乱了厂家的区域保护,哪里便宜就去哪里买,好事!以后买车别光盯着自己所在的城市啦,周边城市说不定有惊喜价哟。
4、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服务,否则三倍罚款(最高罚3万元)。
车主之家点评:此前绝大部分4S店是不予许你买裸车的,现在可以了!但要三思而行,不熟悉的话跑断腿还没办好事,希望这个规定能让车商的天价上牌费大幅下调。
5、供应商不得限制配件生产商的销售对象、不得限制经销商、售后服务商转售配件。否则三倍罚款(最高罚3万元)。
车主之家点评:以前4S店配件部是最闲的部门了(业务层面),人数极少。现在不是了,4S店不但能卖车还可以卖配件了,车商赶紧找人填充配件部呀!
6、车商要如实标明原厂配件、非原厂配件等信息,如果提供的是非原厂配件,要说明。否则根据有关规定处罚。
车主之家点评:4S店自己拿副厂配件充当原厂配件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无关紧要的配件车商不说用户基本也很难察觉,所以执行起来可能比较困难,但核心配件应该更有保障了。
7、用户投诉需有明确的渠道,而且7个工作日必须答复。否则商务部来警告你了。
车主之家点评:投诉无门,投诉无人受理一直是汽车界的老大难,这回终于有进步了,但是不按时回复就警告一下有用吗?
8、厂家不得限制经销商经营其他供应商商品,不得限制经销商之间的产品转售,不得要求经销商承担品牌广告,不得限定投放媒体等等。否则三倍罚款(最高罚3万元)
车主之家点评:这是对广大车商极好的政策,终于可以不用再厂家面前当孙子了,翻身农奴把歌唱呀。你想让我投谁就投谁?我偏不,我就要投效果最好的车主之家。哼。
以上是征求意见稿的重大变动。以下是根据上述规定推测的未来趋势和可能碰到的问题,纯属个人观点。
1、大型车商的规模将越来越大,话语权也将不断扩大,扩大到可以完全很汽车厂家扳手腕的能力。就像美国有经销商集团敢收购厂家一样,中国未来也有可能出现这样的超级大巨头。
2、汽车超市不再是梦了呀,如果政府牵头完全可以拉出一块地来卖各种汽车呀,这样地方车展就完全没有任何市场了,这里才是真正的天天车展。
3、前期实施还是非常困难的,而且如果让车四处流转,到时厂家如果不认非授权渠道产品的售后怎么办?
4、当汽车厂家无法完全掌控自己的渠道,那是否汽车市场也会跟手机市场一样出现山寨汽车(纯山寨的),买到这种车怎么办?
总之,这个征求意见稿对于汽车的流转,对用用户买到低价车,对于整体的流通都是有好处的,你要有什么更好的意见赶紧在2月6日以前去商务部网站发表吧。
下页附商务部《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
为规范汽车销售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我部起草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登陆中国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商务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com.gov.cn)进入“征求意见”点击“《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tf_liutong@mofcom.gov.cn。
4.通信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条法司,邮编:100731。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