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郑佳欣 戎飞腾)南方日报近日连续推出3篇“关注停车难”系列调查报道,通过一线走访和专家访谈剖析了城市车辆与停车位配套之间的矛盾。
23日,在广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广州市交委就交通管理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作报告。针对舆论热议的“自备车位购车”政策,广州市交委表示暂未纳入实施考虑。
“自备车位购车”政策
暂未纳入实施考虑
数据显示,2015年广州中小客车数量达到250万辆,而全市停车位总数仅约66万个,车辆和停车位之比达到了3.8:1。
对此,有专家建议参照国外城市比如日本的做法,实施“自备车位购车”政策,即车主需要先拥有车位,才能获得购车资格。
据了解,目前国内一些城市也已将此类方案作为政策储备方案。广州市交委去年也曾安排了26万元,作为“中小客车自备车位购车政策可行性研究专项 经费”,提出要做好有关技术和政策储备。今年5月份,北京拟从明年开始实行有车位才能购车政策的消息传出,更引起了舆论极大关注。
不过,广州市交委治理处处长邹小江昨日表示,广州暂时未将“自备车位购车”政策纳入治理方案中。他表示,该方案的推行将面临一系列操作上的难题。
广州将启动新一轮
城市道路泊位规划
在23日召开的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上,停车场收费价格的监管成为全场最受关注的焦点。
“停车场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公共产品,可以让经营的企业想收多少钱就收多少钱吗?在某种程度上,市民住在这里,就只能选择在这里停车,如果让物业公司想收多少就收多少,会出问题的。”广州市人大农村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洪飙尖锐发问。
“道路停车现在收费太贵了,严重地偏离道路的公共资源本质。”市人大常委会联络工委主任史琨也直言不讳地指出,政府有关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强对停车场的监管,特别是对于个别地段非法划设停泊车位、违规收费的问题。
广州市交委主任陈小钢在报告中介绍,广州市政府将加强路内占道审批和管理工作,建立网上审批信息系统,确保泊位审批和动态变化都能有据可查和实 时公布。根据路内停车需求和路段交通条件的动态变化,市政府还将启动新一轮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规划的修编,相关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将作为 今后两年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依据。
下一步,广州将实施停车场开业备案管理制度,由交通部门明确管理规范、工商部门明确经营主体、价格部门明确收费标准,改变以往用交通部门许可代 替所有管理的做法,管理部门的信息数据共享。报告建议加快推进修订《广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从法规建设上完善停车场的监管依据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