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指出,我国非常重视雾霾整治,将推广电动汽车作为大气污染治理的有效手段。随着电动汽车的推广普及,参与公共充电桩运营企业越来越多,一些矛盾和问题凸显。
2015年10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题,是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保障,对于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实现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指导意见》同时要求,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鼓励建设占地少、成本低、见效快的机械式与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
随着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和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全社会电动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对充换电服务的需求持续提升。
吴东良以自己所在的浙江省为例,目前,从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管理的充电桩使用情况来看,2016年累计开展快充服务34.3万次,充电电量557.6万千瓦时。2017年1月开展快充服务8.9万次,充电电量147.7万千瓦时,预计全年将突破1000万千瓦时。
但与此同时,“各个运营商各建平台各自为政,所使用的充电卡和APP也互不相同,无法互联互通。车主如果只有一张充电卡,就只能到特定运营商的充电桩充电,既给出行带来不便,也可能导致充电设施重复建设,降低充电设施的利用率。”
此外,“一些先前建成的充电桩,其接口和通信协议与新版的充电基础设施国家标准不兼容,急需尽快改进升级。”
为进一步做好电动汽车推广工作,提高充电效率,提升用户体验,吴东良等7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充电设施标准体系。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统一充电接口,规范功能和技术指标,增强充电设施的通用性和开放性。
二是建立全国统一的充电设施互联互通智能服务平台。在政府的监督指导下,统一编码规范、数据接口、支付标准,建立覆盖全国、信息权威、运行高效、智能便捷的充电设施服务平台。
该服务平台既可为电动汽车用户提供全面准确的充电信息,方便用户找桩、查桩、预约及使用充电桩;也可实现费用结算的互联互通,整合各方资源,引进主流支付渠道,为用户提供多种便捷的支付方式;还可以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充电电量、充电频次、充电时间、电池性能、充电服务的地域分布、电动汽车行驶范围等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为进一步做好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发放、标准修订等工作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
全国政协委员、华东理工大学金山科技园管委会主任蓝闽波也在今年两会期间,建议完善配套标准,推进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健康发展。
蓝闽波指出:“如不及时编制、修订住宅区、公建配套停车场(库)的设计规范、标准,将难以满足中长期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同时,蓝闽波指出,目前居民住宅、公建配套停车场(库)用电负荷测算尚未考虑按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建议进一步编制、完善新建居民住宅、公建配套停车场(库)建设规范、标准,科学估算车库、车棚负荷需求,并据此提高配套供电设施设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