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风裕隆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6年8月20日起,召回以下部分车辆,共计8919辆。
召回车型
(一) 东风裕隆汽车有限公司2015年6月4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生产的部分2015年款纳智捷全新纳5小型乘用车,共计1140辆。
(二) 东风裕隆汽车有限公司2015年6月4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生产的部分2015年款纳智捷优6越野乘用车,共计7779辆。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由于供应商制造原因,碰撞传感器工作异常,极端情况下可能出现气囊警告灯点亮、气囊自爆或车辆达到起爆条件时不起爆等情况,存在安全隐患。
解决措施
东风裕隆汽车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检查,并免费更换其中存在风险的碰撞感知器,以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