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酒驾和醉驾被罚款、暂扣驾驶证,甚至是行政拘留,但屡教不改、再次醉驾。这次,不仅触犯了刑法,驾照也被吊销。近日,经安徽省郎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纪春阳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纪春阳有过两次酒后开车被罚的前科。2010年8月,纪春阳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的行政处罚。2011年4月30日,纪春阳再次因醉驾被查获,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对其行政拘留,并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
两次处罚都没有让纪春阳悔改。今年4月29日晚,他再次酒后驾车,从郎溪县建平镇驶往涛城镇,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这一次,纪春阳被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费玲 薛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