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传媒网讯(记者 李轲暄)7月29日上午,记者从西安市政府了解到,2015年8月1日起,西安市市区出租汽车每乘次起步价上调1元(不含非用天然气出租车),正式成为10元起步。
据悉,本次调价是基于6月20日西安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调整,是按照西安市“出租汽车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要求进行的。陕西省从 2015年6月20日起调整了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西安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3.55元/立方米调整为4.34元/立方米,每立方米提高了0.79元, 涨幅为22.3%。
记者从西安市物价局了解到,西安市出租车起步价格以后将依据市区出租车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上下浮动,由西安市物价局报送西安市政府审批。当立方燃气价格上涨0.4—0.6元时,起步价上调0.5元,每立方燃气价格上涨0.61—1.2元时,起步价上调1元。
西安市出租车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本次燃料附加费将直接接计入计价器,并将在20日内对西安市区所有出租车计价器进行调表改造。在此期间,乘 客应按照计价器显示价格进行支付乘车费用。另外,严禁出租车经营者增加或变相增加驾驶员任务金或其他费用,如发现此类情况,驾驶员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交 通部门84118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