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要发展,交通需先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交通运输呈现出方式更多样、技术更先进、布局更合理、相关要素之间的耦合作用更突出等特征,进入了一体化、信息化的综合交通时代。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既需要综合交通发挥支撑作用,又对交通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近些年,我国综合交通发展较快,人们的关注点也逐步从某种运输方式拓展到多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从线路建设转向枢纽建设,从客货位移转向综 合物流及旅行服务,从增加运输供给转向交通需求管理,从单纯满足交通运输需求转向综合考虑交通运输与环境保护、土地开发、城市空间结构等。但应看到,我国 综合交通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交通与城市的协同发展问题。综合交通还未能有效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未能为城市(群)功能定位提供有 效支撑,未能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二是交通内部发展问题。各种交通设施还未实现有效衔接,一体化服务水平较低,信息化与现代化水平有待提升。三是交通发展 的体制问题。从设施建设到服务升级的思维转型尚未完成,相关法律政策以及统一的管理机制亟待完善,市场化机制还不够健全。
理清这些问题,可从交通体系的纵向逻辑层次入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主要包括四个层次,由下往上分别是线网及设施层、设备及服务层、企业及组 织层、法律政策及体制层。以城市综合交通为例,线网及设施层体现城市交通网络的规模与空间分布特征,设备及服务层体现城市交通的技术装备与服务水平,企业 及组织层体现城市交通投资、建设、运营主体状况,法律政策及体制层体现政府对城市交通网络化进程所承担的责任,包括制定的法律、政策、战略、规划及投资总 量、对相应主体的授权方式、管理机构的职能协调、定价与补贴方式、交通网络化的有关技术规范、相关市场规则与监管体制等。在这四个层次中,前三个层次多为 执行层,涉及的问题主要是技术性的;而政府层次涉及更多的是决策问题,处于整个综合交通体系最重要的位置,直接影响交通体系的架构和运行效果。
一个好的顶层设计能从全局角度对综合交通进行统筹规划,以集中有限资源,高效快捷地实现交通一体化目标。做好综合交通顶层设计,需要建立健 全相关法律法规。从国家改革发展大局出发,以最大程度满足人民利益和公众出行需求为目的,以法律法规来规范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对不同参与主体进行确权,对 机构改革、体制机制建设以及具体执行问题给予法律支持和保障。同时,需要继续深化交通大部制体制改革。围绕综合交通体系,改革不仅涉及交通自身问题,还涉 及土地利用、城市(区域)规划与建设等诸多问题,应从国家层面整合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城市规划建设等相关职能。此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有其内在发展规 律,在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运输网形态中,综合交通的运行机制有所不同,需要区别对待。一些问题需要政府进行引导梳理,一些问题用市场手段解决更有效率。顶 层设计在规范运行机制主导方时,应注重顺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