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佛山地税获悉,从即日起,佛山的车主缴纳车船税,可由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
地税工 作人员提醒,已完税或者依法减免税的车辆,纳税人通过保险机构参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时应当提供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或者减免税证明。据 悉,此前通过南海农商银行网点、市民之窗自助办税终端缴纳车船税,将设置一定的过渡期,现有的车船税委托代征和通过自助办税终端缴纳车船税的方式将保留到 8月31日。从9月1日起,全市车船税征收实行保险机构代收代缴和地税税务局门前征收两种方式,不过工作人员建议,为避免排队,建议市民在买强险时由保险 机构代缴。
市民如果欲咨询详情,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2进行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