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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国土厅出台9措施 助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12

记者赵燕华,通讯员祝桂峰、杨德倩报道:4月10日,记者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该厅研究出台9条用地保障措施,全力助推广东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据悉,多措并举确保建设项目将及时落地,包括:省市两级全力保障项目用地指标;采取提前介入、现场办公、绿色通道和专人负责跟进等机制,加快办 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对需由省人民政府批准、急需开工建设的,可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用地报批;允许以承诺方式实现“占水田补水田、占优补 优”。

在优先安排土地供应上,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电站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按照加油加气站用地供应模式,结合实际优先安排土地供应;对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以租赁方式或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据介绍,该厅鼓励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在已有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公交场站、社会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以及加油加气站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不增缴地价;其中,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配建的,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使用权利类型使用土地。

据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差别化用地政策,可采取配建方式供地,在供应其他相关建设项目用地时,可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供应和使用条件;允许土地使用权取得人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鼓励充电基础设施依法取得地役权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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