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管理办法修订征意见 经销商车商难达共识

   2013-12-26 616
核心提示:2013年即将进入尾声,备受争议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工作仍在密集征求各方意见。日前,一位汽

2013年即将进入尾声,备受争议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工作仍在密集征求各方意见。

日前,一位汽车经销商集团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上周,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再次召集部分经销商商讨《办法》修订方向。”这似乎预示着《办法》修订工作正在加速推进。

但是,有不少经销商集团人士和行业人士表露悲观情绪。一位参会的经销商集团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讨论非常激烈,矛盾太多,修订稿想对汽车厂家行为形成约束,估计最终落于纸面的条文寥寥无几。

相对汽车经销商而言,车企人士较为淡定。一家合资品牌汽车厂商告诉记者:“修订《办法》,必须要在经销商和厂家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进行。”

业内人士认为,针对《办法》的修订和讨论,与目前国内汽车市场的环境变化密切相关。眼下,国内汽车市场增长放缓,各大汽车公司不断提升销售目标,导致经销商承压加重。

经销商呼吁废除“霸王条款”

上周,不少汽车经销商集团相关人士接到中国汽车流通协会通知,请他们将《办法》修订的建议内容以书面形式上报协会。

上述经销商负责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两月来密集讨论《办法》的修订。这次讨论的内容仍然是围绕汽车品牌销售代理合同、建立经销商退出机制、厂家对于建店投资的要求、废除汽车厂商商务政策‘霸王条款’等主要内容。

另一位参会的经销商人士表示:“基本上所有的与会经销商都达成共识,要求相关部门制定统一的销售代理合同,代理期限至少要从一年延长至两年以上。同时,要建立经销商退出机制,保证经销商的利益。”

所谓的销售代理合同,即汽车厂商与经销商之间签订的授权经营合同示范文本,这一合同规定了厂商与经销商之间各自须承担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厂家管理经销商的重要依据。经销商认为自身与厂商“话语权不对等”,多源自于这一合同的相关规定。

上述经销商集团负责人表示,比如在新建经销店方面,目前几乎所有厂家都严格规定了建店规模、占地面积,并强制要求使用“指定”的装修装饰材料,要求要经销商缴纳入网保证金,“在我们看来,这些都是厂家的‘霸王’条款,违背了《办法》修订的原则。”

有汽车经销商人士也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解释称:“此次《办法》修订的一个重要原则是保证消费者的权益。在建店方面的诸多要求,增加了经销商的建店成本,这最终还是会转移到消费者身上,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据记者调查,目前一个合资品牌4S经销店的基础建设投资高达千万元,所谓入网保证金也达数百万元。

对此,一位合资车企相关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制式合同制定的相关工作应该已经开始,但何时出台还没有具体的日期。”

品牌代理特权难撼动

今年以来,国内媒体纷纷报道进口车价格涉嫌“垄断”,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现行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同意进口汽车品牌通过总代理商制度建立销售渠道,从而使得经销商丧失话语权。对此,一家跨国公司相关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我们一直非常关注经销商的生存状态,但《办法》的修订不能是经销商的一言堂,也需要听取汽车厂家的意见和建议。”

正因如此,不少汽车经销商对《办法》的修订结果未表现出乐观情绪。上述经销商集团负责人表示:“虽然我们提出的修改意见很多,但是可以预测,未来真正能够写入新《办法》的,将寥寥无几。”他认为,这主要是因为《办法》赋予汽车厂家“品牌代理”地位没有改变。

在经销商看来,厂家手中的“特权”不仅体现在建店方面,在销售环节也同样如此。参会的经销商表示:“近年来,不少汽车生产企业为了销售滞销车,采取了压库、搭售(畅销车和滞销车组合销售)等商务政策约束方式,我们认为,《办法》修订应该对此行为加以限制。”在他们看来,这些销售方式导致了汽车价格体系的紊乱,最终损害的是汽车品牌和汽车厂家的利益。

虽然经销商提出的意见汽车厂家并未回避,但他们也有自己的看法。一家合资品牌相关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之所以对经销商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也是为了保证消费者的权益。”他解释称,厂家和经销商并不是从属关系,为了保证经销商照章办事,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向其收取保证金是约束其经营行为的重要手段。

对于经销店的建店要求,他则表示:“很多要求都是为了保证品牌形象的统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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