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刑法》中关于肇事之规定

   2013-12-26 1190
核心提示:《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案例分析
南京醉驾案最高可判罚:死刑+220万赔偿

最高只能判十五年?昨天有媒体对前晚江宁撞人惨案作出的这个推测,让很多网民和市民觉得不可理解。轻判一个如此残忍的人,法律的公平和正义何在?快报记者昨天就此案咨询了多名资深律师和法律专家,他们都认为,肇事驾驶员张明宝的行为不仅仅是交通肇事(逃逸),还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后面两项指控的最高刑罚都可达到死刑。民事赔偿部分,资深交警认为,张明宝和车主王云刚面临170万到220万元的巨额索赔。

而惨案也引起了人们对酒后驾车这一对社会和自己极不负责的恶习的反思,江苏警方在全省范围内展开了专项查禁行动。惨案似乎没有引起好酒司机的警醒,昨晚南京警方在查禁行动中,查获了大批酒后驾车者,其中还有一名公务员。

他犯什么罪

交通肇事+危害公共安全+故意杀人

“太让人震惊了!”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主任贾政和多年从事刑事辩护工作,惨剧见得不计其数,但当他从快报上看到江宁车祸的报道后,还是忍不住一拳击在了桌子上,对张明宝醉酒驾车的行为表示了自己的愤怒。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贾政和说,一个人喝不喝酒、醉不醉酒,跟案件本身无关,肇事者都须承担完全责任。从目前警方的调查来看,张明宝对这起事故显然要负全部责任,其行为造成五死四伤惨剧,涉嫌交通肇事罪已经没有任何疑义。但至于是否涉嫌其他罪名,则需要分析。

贾政和表示,张明宝醉酒驾车撞上第一个人,可以认定其犯交通肇事罪。但在此之后,明知自己行为不受控制,仍以高速疯狂逃窜的方式,致使多人伤亡。事故发生在晚上8点20分左右,此时路上仍有很多行人及商贩,肇事者应当能够预见到其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在能够预见后果的情形下,撞倒一人后仍然不停车,而是继续高速行驶,从而放任这种危险的存在,主观心态为间接故意,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法律构成要件。”因此,贾律师认为,张明宝的行为,应当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予以公诉,数罪并罚。

对此,刑法学博士吴大伟则认为,从报道看,肇事者的行为,至少跟三个罪名有关:一个是交通肇事罪,一个是故意杀人罪,还有一个就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次撞人应该是过失,交通肇事罪(逃逸)成立,”吴大伟说,之后的行为,从理论上来看,应该会有两种说法。一种倾向于故意杀人罪,这里的故意杀人应该属于间接故意杀人;另外一种,则是倾向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吴大伟表示,实际上肇事者的行为属于“想象竞合”,也就是说同一个行为触犯了两个罪名,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杀人罪,取其重处罚便可。

但两个罪名中,到底哪个是重罪呢?根据具体案情,有不同的看法,所以形成了两种可能。但不管哪种可能,肯定都是与交通肇事罪进行数罪并罚。

将会怎么判

最高不排除被判死刑

昨天有很多网民在网上发表了各种看法,尽管大家一致认为张明宝民愤极大,但鉴于其属于交通肇事的行为,主观上可能并无杀人的故意。因此,网友们认为他最多可能就是坐几年牢了事。但贾政和和吴大伟均表示了不同的观点。

贾政和介绍,如果仅仅是交通肇事罪,显然最多只能判处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但是,按照刑法第115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规定,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张明宝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予以数罪并罚的话,最高量刑完全可以是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吴大伟说,按照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江宁的事故情况来看,张明宝的行为不符合情节较轻的情况,因此,如果是按照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予以数罪并罚的话,量刑也不会轻,最高也能够达到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后果。

但吴大伟说,这些谈论都是理论上的,实践中,法官还须结合具体的案情综合判断。

要赔多少钱

仅死亡赔偿就200万左右车主须担责

贾政和表示,按照目前警方调查的情况,苏ATH900别克君越(图库 论坛)的车主,应该为王云刚。

但王云刚却表示,他实际上在去年就已经将该车卖给了张明宝。也就是说,肇事人和车主不是同一个人,但双方并没有进行车主的变更登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房产汽车等物的变更过户手续,应该到相关部门予以登记变更。车主没有进行变更登记,就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在本案中,如果王云刚所说属实的话,其车主身份仅仅是名义上的车主,车辆的实际所有人和支配人是肇事的驾驶员。

因此,贾政和认为,民事责任应由肇事的驾驶员承担赔偿责任,而名义车主王云刚则须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但也有法律界人士表示,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王云刚的说法只是一面之词,并无其它旁证予以佐证。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车主和实际驾车人,王云刚和张明宝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受害人可以向两人或者两人中的任何一人提起民事索赔诉讼请求。

五死四伤,民事索赔得赔多少?据交管局事故科处理事故的一位资深民警介绍,交通肇事受害人的索赔标准不是很统一,不同的受害人索赔金额都不相同。

他说,按照目前通行的标准,死亡事故的受害人,如果驾车人员全责的话,通常赔偿额都在30万至40万元。

“受伤的人的情况更复杂,就看其治疗过程中的花费,以及是否留下后遗症,数额差距较大。”

他介绍,但就五名死者来说,再加上其中一人为孕妇,索赔额相对要高一点,这么粗略算下来,赔偿额应该在170万至220万元。

法律界人士表示,受害人可直接向张明宝和王云刚索赔,王云刚的损失,则可通过另外的程序向张明宝追偿。

保险赔不赔

保险公司:酒后驾车肯定不赔

“酒后驾车是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的免赔条款,这是保险行业的通用惯例,也是明确写在保险合同中的条款!”昨天,人保公司的一位理赔专家王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像张明宝醉酒驾车酿成的这一特大事故,保险公司将不会进行赔偿。

据悉,按照目前保险公司的惯例,保险合同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普通保险合同,即不限定驾驶人的,事发后,不管是谁驾驶的车子,保险公司都将会将理赔款支付给投保人;另外一种是限定驾驶人的,这种保险合同通常会做出规定,如果是限定的驾驶人驾车出险,按照正常手续理赔;如果是限定的驾驶人以外的驾驶人驾车出险,则按照一定的打折比例予以理赔。但不管是哪种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对于酒后驾车、车辆过检、无照驾车等情况,都在保险合同中作为免责条款予以明确规定。因此,在张明宝酿出的事故中,不管保险人是谁,只要实际的驾驶人是醉酒开车,保险公司就可以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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