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鉴定后法院判赔350元
广州日报佛山讯 (记者杨波通讯员黄灿)倒车不慎撞坏村落牌坊,车主遭遇巨额索赔。昨日,三水法院对一起倒车撞到牌坊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进行宣判,原告某村民小组索赔10万元的诉讼请求未获支持,仅支持赔偿350元。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8月23日19时许,吴某驾驶湘牌货车经过三水西南某村路口,倒车时不慎撞到村口牌坊,导致牌坊剧烈震荡、水泥柱震裂,瓷砖剥落、吊灯坠落。
该村的村民立即将吴某拦住。后交警赶到,认定吴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经交警调解,双方未达成赔偿协议。于是该村民小组起诉至法院,认为该次事故造成牌坊损坏需重建,要求被告吴某赔偿损失10万元。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法院委托第三方对牌坊的损坏情况及是否需要重建或维修进行鉴定,得出“牌坊主要受力构件工作正常,局部受汽车碰撞出现的 受损情况不影响牌坊结构安全,但对正常使用有一定影响,应采取修缮处理措施”的结论。其后又委托第三方对牌坊的维修费用进行鉴定,认定维修工程造价为 350元。综合具体案情,法院依法判决吴某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赔偿原告维修造价350元和鉴定费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