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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刻度:电动车充电开征服务费合理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08

[事件回顾]北京市发改委举办电动汽车公用充电设施建设和政策新闻发布会称,自2015年6月1日起,充电服务费标准将实行上限管理。充电服务费按照充电电量收取,每千瓦时收费上限标准为当日92号汽油每升最高零售价的15%。

[刻 度点评]北京在电动车未形成普及的情况下,又要加收服务费。而这一收,就比原有的用电费用,高出近一倍。甚至,规定其电费不超过92汽油价格费用的百分之 十五,这样一算,一旦油价的上涨,电动车充电费也将随着上涨。虽然说,相关的规定解释,也对服务费的上限征收规定出一个标准,但如果算下来,就会使现有的 电动车用电额度增加近一倍。这还不算上以后更换电池的费用以及相应维修保养等费用,这就使电动车的消费成本越来越看涨。如果在电动车普及的情况下,这样的 做法或许无可厚非,但在电动车仍悬在市场上的时候,就出台如此的服务费,显然是存在着值得商榷的问题。所以,要想更好地鼓励电动车走进千家万户,应多一些 惠顾、少一些门槛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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