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楚雄州公安局新闻办通报,10月28日凌晨3点18分许,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楚大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接到南华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楚大高速公路楚雄往大理方向K32公里处行车道上(南华县沙桥镇田心路段),停放着一辆车牌为云L210AV的白色长安牌SUV,车头受损、驾驶人坐在车内,疑为发生交通事故,请前往处置。
接到报警后,楚大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两值班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处置。3时35分许,出警人员到达现场附近后,发现这辆车牌为云L210AV的白色长安牌SUV停靠在右侧行车道内,车内只有驾驶人1人,为防止发生二次事故,出警人员立即对现场采取了安全警示防护措施。
在对现场进行勘查的同时,出警人员向坐在车内的驾驶人了解情况,并出示人民警察证要求其下车配合调查工作。但询问中该男子语无伦次、精神恍惚,将车门、车窗紧闭,拒不下车配合工作。
为避免该车长时间占用车行道,出警人员调派拖车到现场协助工作,同时对该车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查询核实,确认车内驾驶人名叫段某某(男,现年31岁,大理州巍山县人),系该车车主。
拖车到达现场后,出警人员继续与驾车人段某某沟通,但段某某仍然拒不配合。
由于段某某反应异常,出警人员又向大队进行了汇报,请求南华县公安局派出警力到现场增援。两名出警人员又继续与段某某进行交流,并在车辆附近观察段某某动向。
5时19分,正当出警人员电话向增援警力通报现场情况时,段某某打开车门下车。由于过往车辆速度较快,为防止在道路上发生意外,出警人员立即上前对段某某进行劝导。
正当出警人员靠近时,段某某突然持刀袭击出警人员,然后逃离现场。袭击致使一出警人员双手、左下肢受伤,另一民警头部、双手受伤,两人在受伤后强忍伤痛,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追击。
南华县公安局和楚大交巡警增援警力达到现场后,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并立即在现场展开抓捕。6时50分,犯罪嫌疑人段某某在现场附近被民警抓获。
经检验,段某某尿检冰毒成阳性,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目前,犯罪嫌疑人段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已被南华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