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徐成光在发布会上介绍,距离出租车深化改革和网约车暂行管理办法发布已有两个月,期间,交通部修改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和《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两个部门规章,并于9月9日发布。同时,制定行业标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对标准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近期将发布实施。
此外,交通运输部正在组织建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用信息化手段创新监管模式,提高行业监管能力。并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两个文件的规定,就网约车线上能力认定、全过程监管、计程计时设备、车辆登记和驾驶员背景审查等有关事项,研究制定配套操作细则,拟于近期发布。
根据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因地制宜,一城一策,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改革实施方案和细则,做好政策落地实施工作。
记者注意到,目前正在征询公众意见的部分地方细则引发较大争议。“现在出现了一些地方政府在制定地方网约车政策的时候,过度设置行政许可,尤其是依赖传统出租车管理中的数量管制、资格设置等,对于网约车实行了和出租车一模一样甚至更加严苛的管理方式。这实际上是对中央政策的一种曲解。”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建议,在管制方式上,应从传统的管人、管车,向管运营行为方向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