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安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即日起,召回2007年7月24日至2015年6月17日之间生产的马自达2汽车,共计74310辆。
据了解,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的乘员侧前安全气囊装配了高田公司生产的未带干燥剂的硝酸铵气体发生器。在安全气囊展开时,上述气囊的气体发生器可 能发生异常破损,导致碎片飞出,伤及车内人员,存在安全隐患。长安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乘员侧前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以消除安 全隐患。
此外,自2014年6月份以来,国家质检总局对高田气囊气体发生器破裂问题开展了缺陷调查,并发布了高田气囊安全提示。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又约谈了 包括长安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在内的多家整车生产者,要求其尽快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消费者的行车安全。受调查影响长安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决定采取召回措施消除 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