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将满足500万辆电动车充电需求 引入PPP商业模式

   2015-11-18 15
核心提示:《证券日报》记者17日获悉,《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以下简称《发展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

《证券日报》记者17日获悉,《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以下简称《发展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4部委联合下发。该文件是10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配套文件。

充电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各类集中式充换电站和分散式充电桩,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是电动汽车普及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是当前加快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紧迫任务,也是推进能源消费革命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发展指南》不仅提出了我国“十三五”阶段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总体目 标,而且还提出了分区域和分场所建设的目标与路线图。

分区域建设目标共分加快发展地区、示范推广地区、积极促进地区等3部分,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2100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 480万个,以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率先建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个雾霾防治重点区域的城际快充网络,各主要城市间实现互联互通。

分场所建设目标:1.结合公交、出租、环卫与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停车场所,适当补充独立占地的充换电站,新建超过3850座公交车充换电 站,超过2500座出租车充换电站,超过2450座环卫与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2.在居民区,建成超过280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鼓 励有条件的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3.在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写字楼、工业园区等单位内部停车场,建成超过150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鼓励有条件的设施对 社会公众开放。4.在交通枢纽、大型文体设施、城市绿地、大型建筑 物配建停车场、路边停车位等城市公共停车场所,建成超过2400座城市公共充电站与50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5.在城际高速公路服务区,2015年之前 初步形成“四纵两横三环”(四纵:京沪高速、京港澳高速、沈海高速、京台 高速,两横:青银高速、沪蓉高速,三环:京津冀、长三角、 珠三角)的城际快充网络,建成超过500座城市快充站;2020年之前形成“四纵四横”(四纵:沈海、京沪、京台、京港澳, 四横:青银、连霍、沪蓉、沪昆)城际快充网络,建成超过1000座城市快充站。

《发展指南》提出探索可持续商业模式,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各地应有效整合公交、出租场站以及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各类公共资源,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 作(PPP)等方式培育市场主体,引入社会资本建设运营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及智能服务平台。加快形成私人用户居住地与单位内部停 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市场机制。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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