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出租车改革需综合多方利益

   2015-11-11 92
核心提示:出租车改革方案征求意见9日结束,交通部10日早晨发布征求意见情况显示,一个月内共收到有效意见5008件。通过拆分处理,共梳理出

出租车改革方案征求意见9日结束,交通部10日早晨发布征求意见情况显示,一个月内共收到有效意见5008件。通过拆分处理,共梳理出意见 6832条。专车问题最受关注。其中,“网约车平台是否应纳入管理”反馈823条意见,约60.4%的意见认为网约车应纳入管理,而车辆性质是否更改引发 争议较大,支持和反对的意见比例相差无几。

专车监管,看“实”也要看“势”

王石川

按照公开征求意见的环节,随后应有两个法定步骤,一是公布征求意见,二是将意见梳理后融入公共决策的制定过程中。换言之,真正让公众意见发挥作用。

不难想象,交通运输部所采集到的意见,一定不会整齐划一,有的支持取缔专车,有的认为应给专车更大空间。利益主体不同,具体立场不同,看待事物 的角度也不同,自然给出不同的结论。不同,很正常,如果都说好或都说不好,也就没有必要征求意见了。同时,尽管再不同,也一定能够找到交集,如果公说公有 理婆说婆有理,你坚持你的,我坚持我的,用对立代替对话,那么公共政策就没法制定,因为任何公共政策制定前都会有不同声音。

问题的关键是,职能部门如何将征求到的意见分类,如何最大程度平衡多方观点,如何从中找到民意的最大公约数。如果说职能部门掌控着一架天平,它是向左偏还是向右偏,其实是一件很微妙的事情。就目前而言,监管部门需要保障多方利益,而不能只保障一个利益方的利益。

同时,制定公共政策还应该考虑两点,一是实,二是势。所谓的实,即实际。现实情况是,民众遭遇打车难,啧有烦言,苦不堪言,专车的出现,确实满 足了大众所需,对此应支持专车发展。用经济学家张维迎的观点就是,政府制订意见,终归到底是要保护消费者利益,但竞争是最好的监管手段。约租车的发展是消 灭长期存在不合理的出租车运营费用的前提,希望有关部门综合多方利益,制定符合各方长远利益的政策法规。

所谓的势,即大势。网络约车是新业态,契合了分享经济,是互联网+的生动体现。这就是势,对大势所趋的东西,应该顺其潮流,不能阻挡,挡也挡不 住。对新业态要有新思路,不能再迷恋老办法、旧思维,正如国务院研究室工业交通贸易司司长唐元所称,“出租车行业的管理应当从过去政府高度管制的机制,转 向更多地依靠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市场出租车的数量、价格和从业人员的机制。”人们常说堵不如疏,知易行难,如何对待新业态考验相关部门的监管智慧。

“万山不许一溪奔,拦得溪声日夜喧。到得前头山脚尽,堂堂溪水出前村。”专车究竟驶向何方,不仅需要把握住方向盘,更需要不断清理路障。可确信 的是,只要符合现实又契合大势的新生事物,刚冒出来时一定引得少数守旧势力的恐慌,也一定走得跌跌撞撞,但它的力量就是成长的力量,终究会茁壮长大。在适 当监管的同时,为其辟路,更能体现监管部门的伟大之处。

出租车改革留下多少想象空间

毛建国

看到征求意见情况显示,有两个数据还是让人吃惊的。一个是“收到有效意见5008件”,相对于舆论对出租车改革超乎寻常的热情,这点“有效意见”似乎并不足以代表普遍民意。还有一个是“六成意见认为应该把专车纳入管理”,跟平时网上呈现的意见,似乎又有些不相符合。

想必所有的意见,都是有备在录、有案可查的,因此倒也不必过多置喙。只是从收到的意见数目,以及平时舆情反映来看,还是有着很大的想象空间。如果将此作为决策依据,显然会有不少人不服气,据此决策,也可能出现“方向上的错误”。

一项征求意见,如果不存在人为左右的话,那么确保公正性,起码有两点“注意事项”。一个是征集渠道问题,一个是征集对象问题。打个比方吧,大家 都知道,汽车和火车的出现,宣布了马车时代的结束。假设马车协会,就火车的前途命运,开始征集意见了。如果马车协会,跟当初的商鞅一样,也来个“徙木立 信”。可布告只是贴在衙门前,没几个人看到,京城外面的更不知道,参与面肯定不广。如果马车协会也开几个协调会,可面向的只是马车协会成员,又会得到什么 样的结果?

渠道决定范围,屁股决定脑袋。面对这次征求意见,如果去问出租车公司高层,得到的100%是取缔专车;如果去问出租车司机,得到的全是份儿钱取 消;可是如果去问专车司机,得到的答案,恐怕完全不同了。如果征集意见的渠道不是十分开放和方便,那么就不会有踊跃的参与;如果征集的对象,过多听信了利 益相关人,那么得出的意见就很难做到公允。

现在就有网友讲了,如果征求意见,放在几家门户网站,收集的意见还会这么少吗?意见的指向还是这样集中吗?当然,上述只是假设,但也并不影响我们思考,如何确保征集意见的广泛度和准确度。

毋庸置疑,现在决策部门越来越有开放意识,已经学会在监督下工作。相对于过去的闭门决策,现在决策之前,先征集意见,再公布意见,这确实是一个 进步。但也要看到,民意征集既是一个良心活,也是一个技术活。如果上来自己已经有了明确的想法,想征集的只是“想要的意见”,那么一些真实的意见,就可能 被有意无意地屏蔽掉;如果不了解民意生成规律,为了征集而征集,只是在小范围内征集,那么得到的意见,就不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出租车改革方案征求意见,一个月时间,收到的有效意见只有5008件,相对于庞大的民意,显然是远远不够的。而且最终征集的意见,与平时的舆论 反应也有很大的距离。不是说里面一定有问题,但显然留下了想象的空间。这么重大的改革,草率不得,大意不得。这也是人们想提醒的,出租改革不能留下想象空 间,有关方面需要慎重,积极释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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