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湖北省物价局官方网站公布了对一汽-大众奥迪关于反垄断调查的处罚结果。
据 公告公布,2014年3月,湖北省物价局发现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及部分奥迪经销商在湖北省内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在国家发改委价监局指导下,随即展 开调查,日前,已作出处罚决定。其中,对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罚款2.4858亿元;对湖北鼎杰、湖北中基等8家奥迪经销商罚款共计2996万元。
多次组织经销商实施价格垄断协议
经 查明,2012年以来,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奥迪销售事业部多次组织湖北省区域内的湖北鼎杰、华星汉迪、湖北中基、湖北奥泽、武汉奥龙、武汉 奥嘉、襄阳东富、宜昌奥龙、黄石奥龙、十堰奥龙等10家奥迪经销商达成并实施整车销售及服务维修价格的垄断协议。以召集经销商签订《武汉地区奥迪限价 表》、《华中小区价格方案保证书》等形式组织经销商达成并实施整车销售及服务维修价格垄断协议;通过直接下发《华中区湖北省严格执行奥迪标准价格体系通 知》、《湖北省服务营销管理规定》、成立竞争秩序规范小组等形式督促经销商落实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的价格管理措施。
另查明,2013年以来,湖北省武汉市的部分奥迪经销商除了参与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上述整车销售和服务维修价格垄断协议外,还通过签订《武汉经销商同盟价格表》、会议纪要等形式,达成并实施了整车销售的价格垄断协议。
一 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湖北省内10家奥迪经销商达成并实施整车销售和服务维修价格的垄断协议,其目的在于控制经销商对第三人转售的整车销售和售后 维修价格,剥夺、干预了下游经营者的定价权,抬高了整车和备件的销售价格,排除、限制了整车和备件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上述行为违反了 《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属于“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违法行为。10家湖北省内奥迪经销商的行为违反 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属于“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
一汽-大众 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在组织经销商达成并实施整车销售及服务维修价格垄断协议的过程中,起到了明显的主导和推动作用,各经销商在其中处于从属地位。湖北省物价 局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以及《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对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处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6%的罚款2.4858亿元;对7家奥迪经销商分别处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1%至2%的罚款, 具体数额如下:湖北鼎杰1606万元、湖北中基752万元、武汉奥龙65万元、十堰奥龙11万元、襄阳东富34万元、宜昌奥龙57万元、黄石奥龙19万 元;对主动报告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湖北奥泽免除处罚,对华星汉迪按照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的1%减轻50%的处罚,罚款452 万元;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武汉奥嘉不予处罚。8家奥迪经销商处罚共计2996万元。
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及湖北省内奥迪经销商均积极进行了整改,停止了违法行为,并于8月1日下调了奥迪原装备件价格;湖北省内10家奥迪经销商已全面废止违法协议,修改了营销政策,并承诺严格遵守反垄断法,杜绝违法行为。
汽车反垄断或将持续
此前,发改委反垄断局已对日立、三菱电机、不二越等12家汽车零部件厂商因操纵产品供应价格处以12.35亿元的罚款。本次对一汽-大众销售公司的处罚是发改委首次针对整车厂商开出的反垄断罚单。
发改委自2011年底开始启动汽车业反垄断调查,反垄断行动涉及了包括零部件制造、销售流通及后市场维修环节等在内的几乎整个汽车产业链。目前除12家日本零部件企业外,已确定克莱斯勒、奥迪、奔驰存在垄断行为。
针 对这一轮的反垄断行动,各大汽车厂商已经主动配合,并相继下调了整车或售后零配件价格。奥迪于7月在其官网上发布,8月1日起下调国产车型的原装备件价 格,涉及到奥迪A4L、A6L、Q3、Q5等车型。下调之后,这些车型的零部件价格之和与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以下简称“零整比”)随之降低,以奥迪 A6L为例,该车型的“零整比”将从411%降至291%。
奔驰从9月1日起调整部分维修配件的价格,涵盖梅赛德斯-奔驰全系车型,范围包括超过10000个配件。其中,挡风玻璃降价29%,转向助力泵降价24%,散热器价格下降16%。通过调整,部分维修配件价格平均下调15%。
除豪华车品牌,一汽丰田、广汽丰田、广汽本田等多家合资企业也主动下调了售后零配件价格。
在昨天举行的第八届夏季达沃斯论 坛上,国家总理李克强刚刚就近期中国加大反垄断调查力度回答了现场的提问。李克强指出,近一年多来,中国政府在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 管,为企业营造宽松和公平竞争的环境。中国不仅加大了反垄断调查的力度,在打击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窃取商业秘密等违法行为等方面,也加大了查处力 度。“据我了解,反垄断调查所涉及的企业,外企只占10%,这说明这些措施并不是选择性的。”他说,“我们推进的包括反垄断调查在内的事中事后监管是依 法、透明、公正进行的,这些举措有利于中国扩大开放,让更多外资、外国产品愿意和敢于进入中国。我希望我国在华外资企业遇到问题,可以直截了当向中国政府 提出来。我们愿意为各国企业在中国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