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北京市交通委公布了《北京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北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等三个政策文件的征求意见稿,首次公布网约车驾驶者、网约车平台的准入门槛等。从即日起至10月14日,市民可登录首都之窗和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的官方网站,对以上3个文件提出建议。
关键词之改革
出租车实行总量动态调控
《北京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出租汽车行业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出租汽车服务主要包括巡游、网络预约等方式,要统筹发展巡游车和网约车,实行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构建多样化、差异化服务的超大型城市客运交通格局。
记者了解到,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要根据大中小城市特点、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和出租汽车发展定位,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城市交通拥堵状况、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等因素,合理把握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建立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逐步实现市场调节。
目前,北京巡游出租车的数量为7.1万辆。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北京市建立出租汽车总量动态调控机制,巡游车和网约车都要有合理的运力规模与结构。出租汽车属于小客车交通方式,占用大量道路资源,具有不经济性、加剧交通拥堵等负外部性。国际上绝大多数特大城市(东京、纽约等)和国内大城市都对出租汽车实行运力管控,这也是大城市发展规模和管理的必然要求。
北京作为超大型城市,正在大力治理“城市病”,在交通和大气治理两个方面,一方面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合理利用道路资源,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缓解交通拥堵。另一方面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倡导绿色出行,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改善空气质量,还北京一个蓝天,以上这些因素决定了出租汽车需实施总量调控。
解读
出租行业改革要解决四大痛点
“从大的格局角度看,北京的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要解决几个痛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徐康明教授介绍,第一是北京过去存在的打车难;第二是服务水平的单一;第三是现在大量网约车的不规范运营,乘客安全和其他权益得不到保障;第四是整个出租车行业收入的下降。由于网约车的大量涌入,巡游出租车的接单量下降20%-30%,一些出租车因为揽活儿难不开了,巡游出租车行业的营收下降。
徐康明表示,与此同时还是要看到,北京的整个出租车机制仍然有一定优势。首先,北京巡游出租车的规模是全世界第三大的,同时运价是相当低的。因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由政府管控,且定价较低,出租汽车从业人员需要每天有平均三十几单的订单量,才能维持养家糊口的收入,因此出租汽车市场需要运力规模的管控。
另一方面,北京也缺乏一些高品质的服务,比如有些人为了能打车愿意支出多百分之三四十的运价,提前多日预约打车。
徐康明认为,北京出租车改革要形成巡游出租车为主、网约车为辅的发展格局:第一是要解决老百姓的打车难,出租车服务的供给要比过去有所提升;第二,服务品质单一的状况要打破;第三,北京要继续保持7万多辆的巡游出租车规模,不能让它失去规模效应,维持现有的价格体系,可以逐步调整但还是要控制住,让巡游出租车有一定的营收保障,不能让巡游车驾驶员像现在这样流失;第四,规范网约车的发展。
关键词之巡游车
巡游车经营权设定期限
巡游车指目前街面上行驶的有正规运营牌照、有明显标识的出租车。《实施意见》提出,将改革巡游车经营权管理制度,经营权期限与车辆报废年限相同。坚持实行车辆经营权无偿使用,新增巡游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不得擅自变更经营主体。
《实施意见》要求,出租汽车经营者要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和承包合同。巡游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还要鼓励公司化规模化经营。研究鼓励兼并重组的支持政策。同时,鼓励巡游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鼓励巡游车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供电召服务,鼓励发展新能源巡游车。
去年5月1日起,北京市将出租汽车报废年限调整为6年。
解读
建立退出机制提升服务品质
北京市交通发展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孙明正介绍,北京出租车经营权此前一直是无偿使用,对经营权也未作出期限限定。目前北京市巡游出租车牌照绝大部分都在企业手里,还有一部分在个人手里。他们之间所有权的转让、转变会发生费用。但政府与牌照所有方是没有收过费的。
此次提出“增加巡游出租车经营权期限制”,是考虑在出租车运营市场建立一个准入和退出的机制。原来,不管企业或个人怎么去经营,一旦出现服务投诉等问题,不会得到相应的制约。新增经营期限制后,便于在运输行业监管考核之后,鼓励好的企业继续提供更好的服务,经营服务差的企业要给它退出机制。
这也是因为网约车的发展,促进传统出租车不断提升自身管理和服务能力和水平。
关键词之顺风车
合乘车辆也须为本市号牌
昨天,北京全国率先发布了首个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征求意见稿。本市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驾驶员)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驾驶员的小客车、分摊合乘部分的出行成本(燃料费和通行费)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网约车平台公司及其他网络平台提供合乘出行,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接入的车辆须为本市号牌。
对驾驶员的要求是,应有1年以上驾龄,身体健康;在合乘中应当依法自律、安全驾驶;所选择的线路应当符合顺路便行的原则。提供合乘的车辆须是驾驶员本人所有的、具有本市号牌且经检验合格的7座以下小客车。驾驶员应当事先发布出行信息,与合乘者约定行驶线路、出行时间、乘车地点、费用分摊、安全责任、人身保险等事宜。合乘双方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进行核实,确保合乘规范和安全。
合乘双方分摊燃油小客车油费参照车辆标定的燃油消耗量、合乘里程及实时油价进行计算,使用气、电为动力的小客车参照该标准计算。
每车每天不得超过两次
征求意见稿显示,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应实行实名注册,内容应当包括: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及保险状况等信息;合乘者身份证;驾驶员、合乘者的手机号码;不得为驾驶员和车辆条件不符合要求、登记事项不完备的合乘行为提供注册和合乘信息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所提供下载的合乘软件应当独立设置,不应与巡游车、网约车软件合并;注册驾驶员的合乘频次每车每天不得超过两次;注册驾驶员和车辆如发生违法行为或不符合相关条件的,平台应当及时注销其注册信息、停止提供合乘信息服务。
此外,交通部门要在机场、火车站、交通枢纽、商业区、宾馆、医院等客流集散地合理设置巡游车调度站或候客区域;建立恶劣天气、大型活动等特殊条件下,机场、火车站等重点旅客集散地的巡游车和网约车运力保障机制,更好地为乘客出行提供服务。
解读
私家车合乘须不以营利为目的
对于如何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市交通委对此表示,私人小客车合乘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民事行为,合乘双方可以合理分摊合乘里程消耗的油、气、电费用和道路通行费用,是城市交通领域体现分享经济的出行方式,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和环境压力,与网约车经营性客运服务有明显的区别。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以顺风车名义提供网约车服务,也不得以顺风车名义进行其他非法营运活动。
北京工业大学城市交通学院副院长陈艳艳教授告诉记者,对于北京这样的超大城市,道路资源是有限的,车辆数量是饱和的,私家车加入网约车运营,加剧了道路资源的紧张;而合乘则不同,目前很多人上班一人一车,本身是在浪费道路资源,鼓励合乘会提高载客率,消减小汽车的使用。
关键词之网约车
网约车排量不小于2.0L或1.8T
根据《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规定,要求网约车驾驶员是北京市户籍,取得本市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网约车驾驶员应符合网约车驾驶员资质条件。须为本市户籍、取得本市核发的驾驶证件,年龄男60岁、女55岁以下,身体健康,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出租汽车严重违法信息库等。
对网约车车辆要求为,北京市车牌,5座三厢小客车排气量不小于2.0L或1.8T、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新能源车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7座乘用车排气量不小于2.0L、轴距不小于3000毫米、车长大于5100毫米。车身需要张贴网约车专用标识,安装“计价器”。
申请接入网约车平台的个人及名下车辆,必须取得网约车驾驶员和车辆资质,且名下没有其他的巡游车和网约车,并驾驶自有车辆提供网约车服务。网约车通过网络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不得巡游揽客。
网约车车辆经营许可期限自车辆注册之日起不超过8年。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运营。
网约车要上乘客意外险
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约车须经本市公安部门年检合格,具备营业性车辆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网约车不得在巡游车调度站排队揽客。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可实行政府指导价。
网约车平台公司要提前公示作价规则、计程计价方式和价格标准,按规定明码标价,计程计价方式要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
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运营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公众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价格违法行为。网约车要提供本市出租汽车专用发票,不得侵害乘客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所采集的个人信息和生成的业务数据应当在中国内地存储和使用,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网约车平台公司及驾驶员应当依法向税务部门申报并纳税。
平台经营权4年审一次
网约车平台公司将实行经营权期限制,经营期4年,到期经审核合格后可延期。网约车平台公司依法承担承运人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和相应社会责任,承担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和驾驶员队伍稳定责任,购买履行承运人责任的相关保险。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具有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具备办公场所和培训教育场所等条件,数据信息在本市备份,基础信息和动态运营数据实时接入政府部门监管平台。鼓励网约车平台公司通过投资、入股等方式开展自有车辆经营活动。
释疑
1 为何规定网约车须京籍京车?
人口调控和缓堵是考虑重点
北京市交通委介绍,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定位的发展要求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营造一流的居住、交通、治安和生态环境。
北京“城市病”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人口无序过快增长,严重影响了首都核心功能的发挥。治理“城市病”首要的就是严控人口规模,至2020年,将人口控制在2300万。同时,按照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要求,城市就业将主要以高端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发展方向。出租汽车既是首都窗口行业,也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其未来发展必然涉及人口规模调控和产业发展及就业导向,这也是治理“城市病”、实现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定位的客观要求。
再者是治理交通拥堵的要求。目前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560余万辆,机动车高强度使用、高密度聚集、高速度增长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缓解,交通拥堵由城市核心区向外蔓延,已远远超出道路资源和环境的承载力。近年来我市持续实行机动车总量调控(摇号限购)和工作日高峰时段尾号限行(每周少开一天车)的机动车需求管理措施,同时对非京籍人士购车和外埠进京车辆也实行了限制政策,这些政策措施使交通拥堵不断加剧的势头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取得了一定的治理成效。未来,将继续下大气力综合施策、治理交通、缓解拥堵。
再一个是政策法规的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城市人民政府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优化城市交通结构。《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须有本市常住户口”。这些规定都为行业的发展明确了方向。
2 为何对网约车排量和轴距提出具体要求?
网约车定位应更高端
北京工业大学城市交通学院副院长陈艳艳教授表示,这是按照交通部要求,网约车和巡游车应错位发展、差异化经营。与巡游车相比,网约车的定位是一个比较高端的定位,为乘客提供较高端服务。北京作为国际化大都市,乘客对出行和服务品质会有更加多元化的需求,同时从环境保护考虑,也要求网约车的车辆、包括从业人员素质的要求、准入门槛方面比其他地方都会更高一些。
3 如何加强网约车平台监管?
网约车平台将纳入信用记录
据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网约车是为公众提供出行服务的一种方式,保障乘客出行安全是交通运输服务的底线要求,也是此次政策制定过程中考虑的基本问题,首先必须要事前把关。通过对网约车平台、车辆、驾驶员的资质认定,对网约车安全服务基本条件和能力进行事前把关。
同时,要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承运人责任。网约车平台公司依法承担承运人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和相应社会责任,承担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和驾驶员队伍稳定责任,购买履行承运人责任的相关保险,一旦发生事故时有明确的责任主体,保障乘客和驾驶员等各方的合法权益,减少纠纷。
此外,还要建立经营权期限制和服务质量信用考核制度,对于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予以退出。建立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社会监督。出租汽车协会发挥作用,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建立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不良记录名单制度。建立打击非法运营长效机制,及时处理乘客投诉,曝光严重违法违章行为,维护乘客合法权益。
网约车驾驶员条件
(一)本市户籍;
(二)取得本市相应驾照并有3年以上驾龄;
(三)男年龄在60岁、女年龄在55岁以下,身体健康;(四)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暴力犯罪记录,无吸毒行为和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五)经指定考试机构考试合格;
(六)自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从事过巡游车服务的,在从事巡游车服务期间,未被列入严重违法信息库;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网约车平台准入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并在本市依法纳税;(二)具备开展网约车平台服务的线上能力;
(三)在本市设立服务机构,并拥有保障服务的办公场所、培训教育场所、工程技术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
(四)具有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服务质量保障制度,包括网络安全管理、驾驶员培训教育、考核奖惩、车辆检测维护、网约车服务评价和乘客投诉处理等制度和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五)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何办理网约车驾驶证
(一)申请人本人通过网络登录出租汽车服务管理系统,向运输局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填报个人信息。
(二)接到申请后,运输局应当在10个工作内作出审核决定,并通过出租汽车服务管理系统出具《审核结果告知书》,申请人可自行查询、下载、打印。
(三)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按照《审核结果告知书》上的要求,持相关材料到指定的考试机构办理考试相关事宜。
考试成绩公布期限为考试后4个工作日,申请人可登录出租汽车服务管理系统查询考试成绩。
(四)考试合格的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运输局领取《行政许可决定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办理期限为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
车辆成为网约车所需条件
(一)本市号牌车辆,满足本市公布实施的最新机动车排放标准,在车辆检验有效期内,没有未处理完毕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录;
(二)5座三厢小客车排气量不小于2.0L或1.8T、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新能源车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7座乘用车排气量不小于2.0L、轴距不小于3000毫米、车长大于5100毫米;
(三)车辆安装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四)车辆需配备具有网约车服务平台服务端、价格计算、在线支付、服务评价等功能的终端设备;
(五)车辆所有人同意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六)车辆属于个人所有的,车辆所有人名下应当没有登记的其他巡游车和网约车,本人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并预先协议接入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