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2天津港爆炸事故已经过去快1年了,近日现代汽车中国官方微博发布了《关于销售天津港轻微受损进口现代车辆的声明》,提到爆炸发生时位于外围的1008辆轻微受损车经修复后达到现代汽车进口新车质量标准,将会在7月13日起,开始销售上述车辆。
目前,现代官方并没有公布具体的车型,我们对此咨询了现代进口汽车经销商,对方透露这批新车中包含有格锐(参配、图片、询价) 、捷恩斯(参配、图片、询价) 车型,可能还会有Veloster飞思,但是最终确认的车型清单依旧是未知数。此外,该经销商表示,这批车最快将会在8月初到店,而且并非所有的经销商都有车。
以下是现代汽车官方声明:
关于销售天津港轻微受损进口现代车辆的声明
现代汽车(中国)已经依照“8·12天津港爆炸事故”后发表的声明,将爆炸事故现场受到过火损伤的进口现代车辆全部交由天津市政府进行了销毁处理。
事发时位于爆炸中心外围的1,008台车辆,仅存在轻微外部划痕或因停放处异物落下引起的部分破损等表面瑕疵,车辆功能和安全性能正常,经修复后达到现代汽车进口新车的质量标准。
为确认上述车辆实际状态,我公司委托专业机构对上述车辆进行了严格检测。
1. 2015年9月10日至14日,由国家质检总局认可的天津汽车检测中心针对内部空气质量进行车辆抽样检测;
2. 2015年9月14日至20日,由车辆生产商——韩国现代自动车株式会社的专家团队进行全部车辆检验检测;
3. 2016年4月11日至13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授权的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天津有限公司和国际知名的专业质量检测认证机构德凯质量认证(上海)有限公司(DEKRA)针对车内化学物质进行车辆抽样检测;
4. 2016年6月20日至24日,由车辆生产商——韩国现代自动车株式会社的品质部门专家团队进行全部车辆检验检测。
上述检验检测结果均证明,该1,008台车辆未存在因爆炸事故引起的特殊质量问题。
故此,我公司决定自2016年7月13日起,开始销售上述车辆。现将该批车辆的销售原则公示如下:
1. 销售渠道:
上述车辆将通过我公司正式授权的进口现代品牌授权经销商网络进行销售。
2. 告知义务:
我公司将要求经销商在销售上述车辆时如实向消费者书面告知车辆状态,在消费者知情且同意接受的前提下方能进行交易。
3. 修复义务:
我公司将要求经销商以抛光清除异物、更换空调滤芯及空气滤清器、漆面划痕及变色部位喷漆或更换配件、对车身损伤部位钣金及喷漆等方式,免费将上述车辆修复至完全达到新车质量标准。
4. 质保义务:
上述车辆将享受现代汽车(中国)官方提供的全新车辆质保服务及三包服务。
5. 降价销售原则:
上述车辆将根据实际受损和修复情况酌情进行降价销售。
我们承诺仅将能够修复至达到新车质量标准的车辆销售给消费者。为避免不法销售,我公司将在官方网站主页(http://www.hyundai-motor.com.cn)上公开上述车辆信息,供消费者随时查询。
现代汽车(中国)将秉承“顾客至上”的原则,如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努力营造公开、透明的消费环境。